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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一批外贸新规生效实施!9月国际经贸新规来了 外贸人千万别漏看!

来源:云昊物流作者:市场部发布时间:2022-08-31 22:10:37

近期,国内外又有不少外贸新规开始生效。进口许可、通关便利、贸易限制、贸易救济等方面均有涉及。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点击下划线文字,直达链接详情)

 

 
 

国内

 

 

 

9月1日起 给予多哥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据中国经济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厄立特里亚、基里巴斯、吉布提、几内亚、柬埔寨、老挝、卢旺达、孟加拉、莫桑比克、尼泊尔、苏丹、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乍得和中非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9月1日起 《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对中国生效

 

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于2022年5月25日向《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简称“《公约》”)保存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秘书长交存了《公约》核准书,《公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对中国生效。根据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完成《公约》生效程序的情况,《公约》将适用于中国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签订的47个税收协定。

 

 

 

9月1日起 实施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

8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78号(关于发布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涉及冻煮蚕蛹、铁氧体材料、导热胶片等商品。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9月1日起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开始施行

 

据澎湃新闻,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旨在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办法》全文按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cac.gov.cn/2022-07/07/c_1658811536396503.htm

 

 

 

进出境船舶改营境内运输监管有关事项发布

 

8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进出境船舶改营境内运输监管有关事项。公告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等进出境船舶改营境内运输,以及再次改营进出境运输的海关监管。改营境内运输后使用的船用物料、燃料、烟,不再享受国际航行船舶的免税优惠。

 

 

 

承运境内水运转关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船舶须备案

 

8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明确承运境内水运转关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船舶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应取得与运输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市场主体登记,并具备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格。运输企业、船舶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运输企业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向备案海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对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业务的单位实施核准

 

8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7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入境检疫处理监督工作的公告),对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业务的单位实施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卫生处理实施单位无须取得海关核准,前期已经获得出入境卫生检疫卫生处理核准的,予以撤回,不影响现行业务开展。

 

 

 

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方式公布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公告了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事项。公告称,持有2022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

《公告》全文按以下网址查阅: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g/202208/t20220812_1332915_ext.html

 

 

 

中蒙双方将加强传染病及其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

 

8月8日,中国驻蒙古国大使柴文睿与蒙古国海关总局局长阿斯尔勒图在两国外长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蒙古国海关总局关于国境卫生检疫合作议定书》,双方将加强传染病及其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推动两国传染病疫情防控领域务实合作取得新进展,促进双边贸易便利,营造良好的双边贸易环境。

 

 

 

解除蒙古国部分地区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

 

8月3日,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71号(关于解除蒙古国部分地区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蒙古国东戈壁省扎门乌德市部分区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

 

 

 

解除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口蹄疫禁令

 

8月19日,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76号(关于解除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口蹄疫禁令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2022年第30号公告中对南非羊毛和偶蹄动物皮张的禁令。

 

 

 

埃及鲜食石榴获准进口

 

8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72号(关于进口埃及鲜食石榴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埃及新鲜石榴进口。

 

 

 

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获准进口

 

8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74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进口。

 

 

 

赞比亚豆粕获准进口

 

8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75号(关于进口赞比亚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赞比亚豆粕进口。

 

 

 

尼泊尔青贮饲料获准进口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69号(关于进口尼泊尔青贮饲料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尼泊尔青贮饲料进口。

 

 

 

中国鲜梨获准出口厄瓜多尔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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